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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律师:怎样正确运用正当防卫?

  茂名律师:怎样正确运用正当防卫?

  1、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没有不法侵害行为,则无须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对受法律保护的国家、公民一切合法权益的违法侵害的行为。行为人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对于合法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如执法人员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搜查、扣押物品,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被拘留、逮捕的人或者第三人不能以其人身自由或者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为借口,实施正当防卫。如聚众斗殴中互相杀伤,由于均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故不存在正当防卫。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这里所说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行为,有两层含义:一是不法侵害在客观上确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二是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已经停止或者实施终了的。

  3、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实行正当防卫,其目的是要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的行为来自侵害者,因此,要制止不法侵害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损害,不能侵害无关的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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